另涉性侵40童 毛畯珅再判30年罰5億

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毛畯珅前案一審判廿八年,二審加重判廿八年八月,最高法院今年五月駁回上訴確定,毛服刑中;本案毛再判刑,未來刑度確定,將與前案殘刑聲請訂應執行刑;刑法有期徒刑上限卅年,毛未來最多服刑卅年。

檢警擴大追查犯行,查出毛二○二二年十月至二○二三年七月在幼兒園等地對幼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犯罪時用手機拍下加害過程,分辨被害幼童有卅九人,起訴後又追加一幼童爲被害人。

毛畯珅另涉嫌於二○二三年二月起,在街道、餐廳、商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伺機挑選未滿十八歲兒童或少年,以手機、針孔攝影機偷拍被害人隱私。

檢察官指控,毛畯珅二○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前某日,使用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軟體,擅自下載園內幼童在教室更衣時影像,轉存至個人電子設備留檔;二○二三年二月起,繼續透過通訊軟體下載、接收不詳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照片及影片。

檢方認爲毛畯珅對幼童佯作親暱、暗施魔爪,拍攝大量性影像致童真折翼,屢屢在公共場所偷拍,視他人身體隱私如獵物,令人髮指,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以稍慰被害家庭創口於萬一。

判決書指出,毛畯珅共犯五一○罪,他家境、學識良好,具社工及幼保專業,竟將被害人視同發泄性慾工具,且他幼保機構負責人之子身分,對被害人具有權威管教地位,被害人父母已向幼兒園反應,毛仍持續犯罪,沒有悔悟態度,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