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4歲童還要她聞手指! 80歲變態鄰居19年後判刑7年2月
▲陳姓男子遭控訴19年前性侵鄰居女童,80歲時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女子琪琪(化名)念幼稚園時,遭對門陳姓鄰居以檢查她「洗澡有沒有清潔乾淨」爲由指侵,直到琪琪上小學時接觸性教育,才驚覺自己遭到性侵,之後陸續接受學校諮商、尋求相關協助,也對陳男提告。日前判決出爐,南投地院判定陳男犯行屬實,依他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強制性交罪,處7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琪琪於2006年至2008年間時年僅4至6歲,遭對門陳姓鄰居以「檢查洗澡有沒有清潔乾淨」爲由,伸手指侵得逞,還要琪琪聞他手指頭上的氣味。琪琪直到念小學時,聽到關於性教育方面的宣導,才驚覺自己幼年遭侵害,告知同學並陸續尋求相關協助後,也將陳男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辯稱兩家房子只相隔約3米的馬路,講話都聽得到,「她那麼小,難道不會痛嗎,不會叫嗎」,他家都有人在,不可能做這種事。陳男律師則說,琪琪對陳男感到厭惡,可能源自生活上其他事,像是陳男送她過期食物、評論她外貌等等,且全案也無驗傷或客觀證據佐證真實度。
不過琪琪控訴,當時她在住家附近就讀幼稚園,陳男侵犯她的時間多在吃晚餐後,地點在陳男家客廳沙發,當時現場還有陳男的孫子。陳男侵犯她時會發出「嗯嗯嗯嗯」的悶哼,次數不止1次,但她沒有辦法記清楚到底有幾次。
法官認爲,琪琪在陳男犯罪時、地、情節都交代得很清楚,除非有其他證據顯示兩人另有深仇大恨,否則這麼真切的指證,應來自琪琪刻骨的經歷。
法官指出,琪琪在高中時諮商,也向心理師提及鄰居伯伯來借電話,讓她「很驚恐,毛骨悚然」、「希望他死了,曾想過把他殺了」,並提及遭鄰居伯伯侵犯一事,心理師認爲琪琪的PTSD症狀與性侵經歷高度相關,也作爲補強證據,判定陳男犯行屬實,審酌他已年滿80歲、但犯案時未滿80歲,不給予減刑,依陳男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強制性交罪,處7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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