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週年 職場性騷未申訴佔比升
職場性騷擾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上路滿週年,不過根據勞動部調查,去年受到職場性騷擾的勞工,未提出申訴者佔百分之二點四,對比前年的百分之一點九,不降反升。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分析,即便修法強化申訴機制,但受害者在申訴過程會遇到太多障礙,導致影響申訴意願。
根據勞動部調查,去年女、男性受僱者在工作場曾遭受性騷擾分佔百分之三點六、○點八。就被騷擾的女性受僱者觀察,性騷加害者以同事、客戶較多;遭受性騷卻沒有提出申訴的佔比爲百分之二點四,反而比前年還高,回到修法前的水準。
此外,針對去年修法後,新增若勞工被僱主性騷時可走外部申訴管道,交給地方政府勞政單位申訴,勞動部調查指出,民衆知道這項新法規者僅百分之六十九點三,也就是說仍有三成的民衆不清楚。
對於不申訴比率不降反升,王淑芬推測,前年爆發連串的Me Too事件,激起民衆申訴意願,該年未申訴比例才降低,去年就又回到一般常態。
不過王淑芬也說,新法才上路一年,大家都還很懵懂,法條也還有些模糊空間,很多操作面的細節都沒講清楚,讓企業、勞工都不知所措,建議勞動部加強查覈,瞭解企業擬訂防治及補救措施的實際狀況,法條產生疑義的部分也應修正法規。
勞動部條平司長黃維琛迴應,會再強化宣導措施,也會持續與職安署合作,透過法遵訪視以及專案勞檢,要求僱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