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3月施行

來源:科技日報

原標題:新修訂的《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3月施行

激勵產出更多“從0到1”的原創突破,將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設爲自然科學獎和科技進步獎,並各分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將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一等獎、二等獎最高限額,由45項、90項分別調整爲60項、120項……27日,記者從江蘇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新修訂的《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辦法》於2010年由江蘇省政府頒佈實施。新修訂的《辦法》參照國家科學技術獎獎項設置,結合江蘇實際,將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分爲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傑出貢獻獎、國際科技合作獎五大獎種。

“在《辦法》修訂過程中,我們學習借鑑國家及兄弟省市經驗做法,充分聽取廣大科技工作者意見建議,進一步鼓勵原始創新、自主創新、合作創新,強化科技獎勵的導向作用。”江蘇省科技廳副廳長趙建國表示,新修訂的《辦法》呈現四大亮點。

一是將對科學技術成果的獎勵分設爲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加大對自然科學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獎勵,激勵科技工作者潛心基礎研究,產出更多重大原創突破;二是在保持每年授獎項目數量300項不變的基礎上,將一等獎由不超過45項提升至不超過60項,二等獎從不超過90項提升至不超過120項,進一步增強省科技獎“含金量”;三是進一步放寬對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完成人的限制,鼓勵本省的單位、科研人員與外省的單位、科研人員積極開展科技合作,營造開放合作的創新生態;四是進一步鼓勵外國組織來蘇開展研發合作和科技交流,將國際科技合作獎授予對象由“外國人”調整爲“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記者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