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反制賴17條 北京對臺強化融合、突出法律戰
過去一年,國際局勢陡變,兩岸關係也有大變。因總統當選和正式施政以五二○爲期,在一定意義上成了兩岸關係變局的關鍵點,觀察北京對臺工作變局,有三個可能動向,即融合反制抗中、法律戰打響、方略細化成戰略。
賴清德總統就職一年,對大陸方面最爲震動的是提出「賴十七條」,在被認定爲「反中抗中」綱領、大陸方面一輪大批判後,近期大陸的反制之策,是強調「兩岸融合」。
現在強調「兩岸融合」,理論來源是習近平去年會見馬英九時提出的「五個共同」,即兩岸有「共同的血脈、共同的文化、共同的歷史、對民族有共同的責任、對未來有共同的期盼」;實踐基礎是大陸十四個五年規劃期中,在香港和透過大灣區力推的陸港融合,即「香港與大陸融合發展」。
有關兩岸的融合,大陸智庫認定還在初步探索階段,會逐步推動,向社會、經濟、文化及政治層面推進。又因應中美關稅戰,最近進一步強調「深化兩岸產業鏈供應鏈融合」,向臺商開放大陸內需市場等,是經濟層面的融合,另外還有文化、教育等領域,以及研究如何讓融合政策,惠及基層民生。
再看目前兩岸關係,因大陸對民進黨政府的定性,仍將堅持「鬥爭」,其中除廣爲關注的外交鬥爭、軍事鬥爭外,新階段或突出「法律戰」。這一方面是緊盯臺灣方面的修法動作,高度關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港澳條例的修訂,關注臺灣對兩岸往來、與港澳往來的新政策動向。更大的法律戰則是因應「賴十七條」,可能要以修法來配合落實,即大陸智庫認定的「制度性阻斷」。
另一側面的法律戰,是陸方主觀動作。在大的涉臺法律一時不會推出下,「兩高三部」的司法解釋將成近期法律戰的主要動作。所謂兩高三部,即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這機構和部門組合已數度聯合發佈涉臺「意見」,如「懲獨廿二條」。
與其他司法體系不同,大陸司法解釋有獨特重要地位。中央和地方、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都是國家機關,依法行使不同法律解釋權。大陸法律學者認爲,在兩岸法律戰層面,這些司法解釋,新的要求是展現大陸對臺「合法、權威與可持續的」司法管轄權。
最後看方略細化成戰略。方略說的是「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戰略說的是今年將要起草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方略是中共對臺工作總綱領,戰略規畫則是今年中共的政治大事。
有關方略,有不同的認識,通俗來講方略是一堆文件,而不是有具體條文的一篇文章。方略又是開放式和不斷更新的。依據中央臺辦前主任劉結一的解釋,總體方略是十八大以來「對臺工作守正創新的寶貴結晶和根本指引」,也可解釋爲習近平上任以來的對臺政策思路,到二十大時形成一分對臺工作指南。
與過往不同的是,總體方略主要特徵是要求「牢牢掌握兩岸關係主導權主動權」。中共在批評過去治港政策「馬放南山」(指思想鬆懈麻痹)後,在十四五規劃起草中設下了「港澳專章」。有說按總體方略,今年十五五規劃起草時,可能會有涉臺的專門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