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暴力毀公物 挑戰法律紅線

民進黨立委黃捷被查出於凌晨四時「撬開」立法院會議室門鎖。 記者許正宏/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上演選罷法大戰第二回合。上週四民進黨立委被控搶議事錄、囚禁議事人員,昨天又被查出凌晨四時「撬開」會議室門鎖後搶下主席臺。賴清德總統曾下令「表決不會贏,但論述不能輸」,民進黨大可冗長論述,逼迫國民黨退回法案,但一再用暴力、甚至破壞公物等行徑,已完全跨越「立委言論免責權」界線。

「立委言論免責權」源自英國,我國憲法第七十三條也給予立委享有言論免責權,明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爲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讓立委爲民喉舌、監督政府時可暢所欲言,不必受刑事及民事責任影響;但不代表立委做什麼事都可以拿到免死金牌,例如肢體衝突、破壞公物等,都超越免責範圍,挑戰法律紅線。

臺灣國會問政文化特殊,少數政黨面對無法抵擋的法案,動輒霸佔主席臺、夜宿議場、肢體衝突等已成爲國會常態。而在新國會三黨不過半生態下,更是變本加厲;朝野在審議國會改革法案時,不只大打出手,甚至連立法院長韓國瑜都在議場後臺被團團包圍,猶如國會鬧劇。

過去立委發生肢體衝突,仍會堅守「不影響議事人員」的紅線。但本屆國會最要不得的是,院會討論國會改革法案時,曾爆發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搶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文件,上週審查選罷法更再度出現不讓議事人員離開會議室,以及多名民進黨召委不主持議事、大唱空城計等,如今民進黨立委黃捷被爆拂曉帶助理「撬開」會議室大門,更形脫序。

黃捷若真是拿工具撬開會議室,不只違反立委行爲法,更帶頭示範「毀損公物罪」,無疑超越免責範圍,連立法院長韓國瑜也認爲此事嚴重。立院既然要調查,就該明確畫出議事攻防紅線,否則國會尊嚴只會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