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裝潢行殺人案 老闆爲子頂下殺人罪!二審加重改判9月

▲工程行殺人案發時,淡水警方在現場採證。事後證實,工程行老闆竟爲兒子頂罪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去年5月間發生一起殺人案件,某裝潢工程行中,李姓前員工因金錢問題而與陳姓老闆起了糾紛,一旁的員工與陳男的兒子氣不過,動手加入戰局,陳男17歲的兒子竟持摺疊刀殺害對方。事發後陳男隨即向員警供稱是自己一人所做,企圖爲兒子頂罪,但遭識破,一審判刑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3日二審改判刑9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去年5月間,工程行離職的李姓前員工,因爲金錢的問題,與工程行陳姓老闆相約晚間談判。2人一言不合,起了口角。陳男先拍桌斥責李男,之後抓起茶杯丟向李男。李男也早就預期會如此,因此預藏開山刀在身上,這時他也將開山刀抽離刀鞘。

陳男不怕對方有刀,抄起身旁的鐵棒,朝李男一頓輸出,李男因此雙上肢數處擦瘀傷、左腰及右前臂瘀斑。一旁的張姓員工與陳男17歲的兒子,紛紛加入戰局。張男抓起菸灰缸敲擊李男頭、臉,至於陳男兒子則是拿出摺疊刀,朝李男身體刺入多刀。李男因左心室破裂、左側肺葉撕裂傷等嚴重傷勢,不支倒地。陳男等人趕緊將他送醫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

陳男眼見大錯已經鑄成,他認爲事情都是從自己開始,打算一肩扛起。等員警到場時,陳男隨即坦承自己一人攻擊對方,最後失手殺害對方。不過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時,陳男說溜嘴,被檢察官發現陳男是替兒子頂罪,因此將陳男以五萬元交保,並將陳男未成年的兒子移送少年法院處理。至於陳男犯下的頂替罪,檢方另案提起公訴。

一審將陳男依照傷害罪判刑5月、頂替罪也判刑5月,合併宣告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但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爲一審適用法條錯誤,因此撤銷頂替罪的刑度,改加重爲6月;並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