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都更中繼宅 民團建議包租代管更彈性

新北三重都更中繼宅有35戶。記者葉德正/攝影

新北市正試辦都更中繼宅,第一波釋出86戶、預計2027年前擴增至400戶,供弱勢住戶短期居住。民間團體與議員提醒,市府規畫的中繼宅多在特定地點,未必符合住戶原生活圈需求,建議應結合包租代管機制,增加中繼宅彈性與可近性。都更處說,將視執行情形滾動檢討。

NGO團體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指出,許多高齡或身障住戶對原居生活圈有高度依賴,若中繼宅地點與原址落差過大,不但會讓住戶搬遷意願低,更可能失去中繼宅設置意義。他舉例,有些案子中繼宅設在三重,但住戶原本住中和或板橋,要搬過去生活難適應,甚至不願意申請。

彭揚凱表示,政府無法在每個地區都新建中繼宅,考慮借鏡社會住宅經驗,以包租代管機制操作,在住戶原生活圈媒合鄰近空屋或釋出物件,公部門協助管理並提供優惠租金,彈性更大,也能減少抗拒感。

市議員黃心華也指出,都更案全程平均需時5至10年,包含3至4年重建期,住戶必須搬離原址,不少高齡住戶因此裹足不前。他認爲,中繼宅是都更推動過程中的關鍵機制,應提供更多元選項,「不只蓋宅,更要讓住戶住得下去。」

黃心華建議,可將部分社宅或捷運聯開案空間納爲中繼宅使用,參照包租代管機制,由政府與房東媒合釋出物件,提供原地區的安置選擇。

對此,新北市都更處迴應,中繼宅制度目前仍在逐步試辦階段,執行細節尚在規畫。取得方式將以公有地參與都更分回單元住宅或公益設施受贈爲主,會優先考量都更案密集區需求,若量能不足,也會結合租賃公協會等民間力量,協助媒合租屋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