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大羣組指楊世光炒股騙錢挨告 誹謗無罪確定民事一審判免賠百萬

新黨前立委謝啓大在「新黨羣組」指同黨黨員、主持人楊世光炒股票,楊自訴謝妨害名譽,一審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謝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二審逆轉判決無罪確定。民事部分,楊請求賠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謝免賠,可上訴。

謝啓大2023年8月27日上午在「新黨第10屆黨代表通訊錄」的LINE羣組內,傳送「楊世光在臺灣又以公開幫助他人炒股票方式,讓信任他的人,投入的錢無法拿回!」「請大家告訴大家!不要把錢放在楊世光指定代炒股票的帳戶中!」「楊世光在大陸已經被追訴」等文字,羣組28名成員都看得到,楊自訴謝婦誹謗。

謝啓大否認犯罪,辯稱她指摘楊世光涉在大陸違法操作股票的言論,臺灣有媒體報導過,楊當時爲新黨推出的總統候選人,楊的行爲有害黨譽;謝說,楊經營YouTube頻道「楊世光在金錢爆」,訂閱人數43萬人,楊是公衆人物,作爲可受公評。

一審認爲謝啓大的言論使閱覽的人對楊世光產生負面觀感,損害楊的名譽,依法判刑。二審則認爲謝啓大罪證不足,撤銷一審判決,改判謝無罪確定。

民事部分,楊世光認爲謝啓大未經查證即不實指控,言論於新黨內輾轉流傳,使他良好政治、媒體人形象遭受嚴重打擊,嚴重貶損他於社會上的評價,侵害名譽權甚鉅,求償100萬元。

臺北地院認爲,謝啓大已盡合理查證義務,難以認定有侵害名譽權的不法性,另言論涉及意見表達部分,涉及投資交易安全、社會治安、社會公衆財產法益的保護,是攸關公衆事務領域事項,屬可受公評之事,謝對此發表言論也難認有侵權不法性,因此判決楊世光敗訴,謝啓大免賠。

新黨前立委謝啓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