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貨車格佔整天!議員要求全面科技執法 市府:明年全面裝設
臺北市共有逾2200卸貨停車格方便商家上下貨使用,卻有民衆發現有車輛佔用一整天都未見開罰,議員指出,市府近年導入智慧車柱科技執法,但有裝設卸貨車格目前僅67格,人工執法與科技執法效能更相差18倍,呼籲市府應儘快完成裝設。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共有逾2200卸貨停車格方便商家上下貨使用,近5年1999接獲近4千件陳情有佔用情形,甚至有有車輛佔用一整天都未見開罰,議員調閱資料發現,市府近年導入智慧車柱科技執法,但有裝設卸貨車格目前僅67格,人工執法與科技執法效能更相差18倍,呼籲市府應儘快完成裝設。
停管處說,路邊收費裝卸貨車格以智慧車柱爲原則,若實體人行道淨寬不足則設置地磁,預計明年底前達到路邊收費汽車格全智慧化,並研擬舉發裝卸貨車格違規使用精進作爲以維護裝卸貨車輛停放需求及權益。
近五年1999陳情案中,與卸貨車格相關陳情有3900件,內容大多是車格遭佔用,甚至有民衆發現車子在卸貨車格停放一整天,因無人檢舉告發,僅收取60元,北市府已導入智慧車柱科技執法,提升卸貨車格違規取締效率,但全市目前僅有67個車格完成裝設。
根據統計,2024年透過科技執法舉發7692件違規,而未設置智慧車柱的其他2218個卸貨車格,去年僅靠人力舉發13599件,科技執法的效能是人力檢舉的18倍,且去年警方全年僅受理9919件違規佔用卸貨車格的民衆報案,顯示報案率極低。
曾獻瑩指出,開單員全年巡邏共1400萬次,等於巡邏約1400次纔有一件報案,報案率極低,然而目前若遇到車格遭佔用,開單員無特別通報管道需額外撥打110報案、佔用其開單作業時間,超低報案率更顯示開單員並沒有意識到報案需求,是否爲開單員的工作職責也未清楚定義。
曾獻瑩建議,停管處應明定開單員職責內容或改善報案流程,讓開單員可直接透過開單作業系統通報違規,而非額外電話報案,以提升執法效率,減少違規佔用,確保卸貨車格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