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 佔裝卸貨車格整天 只繳60元
臺北市1999市民當家熱線近5年接獲3900件與貨車裝卸貨專用停車格相關陳情案,多數爲車格遭佔用,北市停管處預告明年底將完成全市路邊收費汽車格全智慧化。(溫予菱攝)
臺北市路邊設有「貨車裝卸貨專用停車格」,民衆發現有車輛在未設有智慧車柱的貨車格佔用一整天,因無人檢舉告發,僅收取60元停車費,市議員曾獻瑩11日指出,去年全市2285個裝卸貨車格,僅67個有裝智慧車柱以科技執法管理,他要求市府應廣設智慧車柱,效能也較傳統人力稽查高18倍。北市停管處迴應,部分車格不能裝智慧車柱,研議設地磁感應車輛停靠,預計明年底路邊收費汽車格將全面智慧化。
北市裝卸貨車格管制時間內,限制貨車及客貨兩用車使用,單次收費30元,每次限停20分鐘,至多可再延長1次,若貨車及客貨兩用車超過時間或一般自用小客車於管制時間停放,皆將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不過,曾獻瑩表示,近5年1999市民當家熱線接獲3900件與裝卸貨車格相關陳情案,大多爲車格遭佔用,也有民衆反映發現車輛在裝卸貨車格停放一整天,因爲無人檢舉告發,以致只要繳60元。
曾獻瑩指出,市府導入智慧車柱科技執法,去年全市2285個卸貨車格,有智慧車柱的裝卸貨車格僅67個,舉發7692件違規,其餘裝卸貨車格靠人力舉發1萬3599件,科技執法效能是人力的18倍。
他說,北市有484名停車開單員負責巡邏、開單,但開單員若遇到車格遭佔用與民衆一樣需撥打110報案,還會佔用開單作業時間,導致報案率極低,去年警方僅受理9919件違規佔用卸貨車格案件。
曾獻瑩建議,市府除在裝卸貨車格增設智慧車柱,也應優化人力舉發機制,明定開單員職責內容或改善報案流程,讓開單員可透過開單系統通報違規,提升執法效率。
北市停管處營運科長李傑儒迴應,經盤點去年底決定再增加185個裝卸貨車格智慧車柱,但因智慧車柱並不適合裝在馬路上,且部分車格旁沒有人行道或鄰近人行道狹小無法裝設,所以難以全面裝設。
李傑儒說,針對不適合裝設智慧車柱車格,將研議採用地磁系統感應車輛停靠,並計算停留時間,若停留超過時間,市府可主動告發或通知開單員檢舉,他也預告明年底北市路邊收費汽車格將全面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