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卸貨車格佔整天60元?議員籲廣設智慧車柱 交通局迴應了

臺北1999市民電話近5年接獲3900件與卸貨車格相關的陳情案。臺北市議員曾獻瑩11日指出,北市去年裝設智慧車柱的卸貨車格,科技執法效能顯著,呼籲市府評估廣設。臺北市交通局迴應,因部分車格條件不足以裝設智慧車柱。(溫予菱攝)

臺北1999市民電話近5年接獲3900件與卸貨車格相關的陳情案,更有民衆發現車子在卸貨車格停放一天,因爲無人檢舉告發,僅收取60元。臺北市議員曾獻瑩11日指出,北市去年裝設智慧車柱的卸貨車格,科技執法效能顯著,較傳統人力檢舉高18倍,呼籲市府評估廣設。臺北市交通局迴應,因部分車格條件不足以裝設智慧車柱,將研議地磁設備搭配人力彌補。

曾獻瑩表示,近5年與卸貨車格相關的3900件陳情案,大多爲車格遭佔用,也有民衆反映發現車子在卸貨車格停放一整天,因爲無人檢舉告發,以致只有收取60元費用,

曾獻瑩說明,北市府過往爲提升卸貨車格違規取締效率,導入智慧車柱科技執法,去年全市2285個卸貨車格,裝設有智慧車柱執法的卸貨車格僅67個,卻舉發7692件違規,而其他未裝設的2218個卸貨車格,僅靠人力舉發13599件,發現科技執法的效能是人力檢舉的18倍。

此外,曾獻瑩說,北市有484位開單員負責巡邏、開停車單,每半小時巡一次,但去年警方全年僅受理9919件違規佔用卸貨車格的民衆報案,報案率極低,並指出開單員若遇到車格遭佔用,無特別通報管道,與一般民衆無異,需額外撥打110報案。

曾獻瑩建議,市府除增設卸貨車格智慧車柱,也應優化人力舉發機制, 明定開單員職責內容或改善報案流程,讓開單員可直接透過開單作業系統通報違規,而非額外電話報案,以提升執法效率。

交通局營運科長李傑儒迴應,經盤點去年年底拍板增加185個卸貨車格裝設智慧車柱,但因裝設智慧車柱會產生地上設施,並不適合裝設在馬路上,且部分車格旁沒有人行道,或是鄰近人行道狹小無法裝設,故難以全市裝置。

李傑儒說,針對不適合裝設智慧車柱車格,將研究採用地磁系統,感應有無車輛停靠,並計算停留時間,若停留超過時間,局處就可主動告發或通知開單員檢舉,進而提升開單效率,另也預計明年底前達到北市路邊收費汽車格全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