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姊妹花遭母同居男友伸狼爪還墮胎 法院重判12年半

新北市1對姊妹在4、5年前,未成年妹妹先遭母親同居男友何姓男子性侵得逞,之後又2度對已成年姊姊強制性交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於2011年結識離異育有2女尚就讀國小低年級的鄰居女子,雙方交往沒多久即同居一處,何男於2020年間,趁未滿18歲的妹妹睡覺時,強行性侵得逞,復於2022年4、5月及2023年1月,恫稱「若不配合就要傷害其母親」爲要脅,2度對已成年的姊姊性侵得逞。

2022年6月中旬,時年19歲的姊姊由母親陪同至診所墮胎,母親曾逼問孩子父親是誰,她憂心母親遭何男傷害,還騙稱是前男友的,後因她上班的公司上性侵害課程時,當時曾喃喃自語表示有遭到性侵,爲同事聽到關心詢問後協助報案,姊妹2人先後遭母親同居男友性侵一事才曝光。

法官認爲何男矢口否認犯行,還找出2003年姊妹2人所寫的父親節祝賀卡片,企圖營造雙方互動關係良好假象,但姊姊則說,因當時年幼且僅是感謝何男提供溫飽的善意回應,沒想到成年後竟遭何男摧花,且妹妹還先遭何性侵。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何男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判刑12年6月,仍可上訴。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