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嬉戲撞斷女生門牙 法院判肇事同學與家長賠57萬

新竹一名國一女生去年在校園內因同學奔跑嬉戲而遭撞倒,臉部直接着地,導致門牙斷裂,經牙醫診斷,陳女的門牙神經外露,已無法進行牙髓治療,只能透過根管治療與牙套修復。新竹地方法院判決肇事同學及其家長鬚連帶賠償57萬餘元。

根據判決書,這起意外發生於去年9月25日下午,陳姓國一女生經過學校走廊時,遭張姓同學因嬉戲奔跑追逐時不慎撞倒。陳女因劇烈撞擊向前摔倒,臉部直接着地,造成上排門牙斷裂。經牙醫診斷,陳女的門牙神經外露,已無法進行牙髓治療,只能透過根管治療與牙套修復,令她與全家錯愕不已,因此向張女與父母請求醫療必要費用總計42萬餘元、精神慰撫金17萬餘元共60萬元賠償。

有老師作證,當天看到二人撞在一起的瞬間,說那時陳女拿著書本往前走去中庭,張女從後面跑過去撞上,陳女就整個臉朝下撞到地上。

法官審酌少女右上及左上正中門齒牙冠部斷裂、牙髓腔露出,且尚在發育期,牙根發育及牙齦尚未退至定位,目前只能依照現在的牙齦緣線做瓷牙,待至成年後如牙齦邊線有退縮,若有美觀需求,則需重新置換瓷牙,將來假牙或植牙費用另計,並以當時評估報價爲主。而人工植牙現今已相當普遍,且使用功能、外觀上亦較接近原有牙齒,故牙齒治療將來以植牙方式應屬適當,總計醫療費用42萬3800元。

此外,少女因事故造成上排門牙斷裂,導致進食困難且影響外貌,易受異樣眼光而影響社交及自信,傷勢能否完全痊癒尚未可知,除因身體痛楚而飽受煎熬,影響生活作息,精神上勢必受有相當程度痛苦,因此判賠精神慰撫金15萬元。合計張姓少女與家長需連帶賠償57萬3800元。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