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中選會哪來的權力?」 翁曉玲怒:竟否決立院反廢死公投案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5月提出的「反廢死公投」案,被中選會以不符合公投法「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所定要件駁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4日)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批評,中選會這個「小小的二級行政機關」竟有權力來否決立法院所提的公投,莫名其妙、非常不恰當,而司法院爲了修法,應該召開公聽會。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答詢迴應,「這部分回去會再研議」。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圖/立法院頻道)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反廢死公投」案,遭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不符《公投法》「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要件爲由駁回,國民黨、民衆黨立委今日中午在立院程序委員會聯手錶決通過「立法院應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中選會依法辦理立法院院會通過的公民投票提案」,並列入週五院會討論事項議程。

翁曉玲今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詢問司法院,在憲判8號出爐後,是否有與民衆對話?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表示,依循憲判8號主文規定修法,僅有召開諮詢會而沒有召開公聽會,翁曉玲則再質疑司法院是否忽視反彈的民意?並痛批中選會這個「小小的二級行政機關」竟有權力來否決立法院所提的公投,莫名其妙、非常不恰當,而司法院爲了修法,應該召開公聽會,與民衆溝通、或向民衆說明大法官的意見,如果完全不聆聽民意,是非常危險的事。王梅英迴應,「這部分我們回去研議」。

翁曉玲說,依憲判8號的要求,若6名國民法官都贊成死刑,但只要1名職業法官不同意,就全盤否定判處死刑的可能,這與當初推行國民法官制度有很大的矛盾。她認爲,司法院推國民法官法時,宣導「實現你心中的正義」,但憲判8號作成後,還能實現民衆心中的正義嗎?顯然沒有,司法院應好好思考怎麼解決國民法官的問題,「一致決」等於是保護極少數的否決權,大法官的憲判8號判決就是在保護少數暴力,極度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