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力發電的新價值定義與實現

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水利署提出的創新模式是將其與現有設施,如灌溉渠道、水庫放水設施結合。此舉不僅能大幅降低建置成本,更能有效解決過去備受爭議的水權、泥沙及生態問題。水利署目前已完成甚具指標性的成功案例,包括:一、宜蘭安農溪微水力發電:將灌溉渠道的落差轉化爲電力。二、牡丹水庫放水設施:利用水庫放水時的勢能發電。三、后里農田水利會電廠:善用農田水利系統的特性發電。針對河川小水力發電,也將投入建立示範案場,以釐清技術、法規、環境影響及社會溝通等問題,並降低民間投資風險。

迴應業界對加速開發河川小水力發電的期望,以及業界希望依《水利法》精神主動提案開發的意願,水利署將透過公開招標或招商(如BOT或其他公共建設形式)或申請方式,逐步開放已盤點的案場供民間參與開發,並確保制度的公開公平性。

除了發電收益,水利署更強調小型水力發電所具備的「額外價值」。王藝峰表示,當颱風導致電塔倒塌、偏遠村落停電時,分散式的小型水力電廠能成爲區域電網的關鍵備援,提供緊急電力,其防災價值遠超過單純的電費收益。爲此,臺電也將配合建立微電網與儲能設備,確保電力供應穩定。

水利署積極透過資源調查盤點,爲業者節省初期費用,並將打造示範案場逐步釐清技術與法規挑戰,降低業界投資風險,期能爲臺灣的能源未來奠定穩固基礎。除了仍繼續盤點並公佈適合發展小水力發電的潛力案場,水利署同時將已擬定完成的技術手冊(尚未正式公告)應用於已盤點出的27處潛力案場進行內部試用,以檢視其適用性並發現潛在問題,未來將與小水盟及所有對小水力發電有興趣並願意推動臺灣永續發展的各界合作,共同尋找小水力發電的「永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