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未檢疫檢驗牛,2人獲刑
近日,普洱市西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當地首例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件。
2024年9月,刀某某所經營的養殖場突發牛羣死亡。刀某某、娜某某在未經過檢疫檢驗的情況下,以每頭200至600元的價格將18頭死牛出售或贈送給他人。這一行爲被發現後,相關部門緊急追回了大部分死牛並進行了無害化處理。經專業鑑定,這些牛的死因不明,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
法院審理認爲,刀某某、娜某某明知牛死因不明,未經檢疫檢驗進行銷售,足以造成購買人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二人的行爲構成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刀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對被告人娜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宣判後,二被告人當庭懺悔,對指控的事實、罪名及證據沒有異議,明確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並進入執行階段。
本報記者 謝玉鑫 通訊員 張桂祥 宗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