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護人力荒 中市力求補足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表示,臺中高達26校護理人員平均每人要守護上千名師生,籲市府全面檢討配置標準。(市議員林祈烽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共計330所,共有28萬3070名師生,但僅有451位護理人員,市議員林祈烽23日表示,其中26校護理人員平均每人要守護上千名師生,籲市府全面檢討配置標準。臺中市教育局表示,持續向中央反映修法及補助人力的需求。
臺中市議會昨進行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林祈烽提到,依據《學校衛生法》第7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40班者,應置護理人員1人;40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2人。」林祈烽指出,西屯區上石國小全校共有1082名師生,但因班級數降爲39班,護理人員從2人減爲1人;大甲區文昌國小情況相同,全校1052名師生亦調降爲1位護理人員負責學校衛生業務,明顯超載。
林祈烽批評,全市至少有26校護理人員,需獨自面對上千名師生的健康需求,其中包括東山高中暨國中部100班3342名師生、豐原區南陽國小104班2909名師生、南屯區惠文國小99班2768名師生、臺中一中75班2883名師生、臺中二中69班2587名師生,這幾間學校僅配2名護理人員。
林祈烽指出,反觀西區中正國小,與大甲區文昌國小同爲1052名師生,僅因中正國小有41班而配有2名護理人員,受限於班級數迷思,導致實務上嚴重不公。
林祈烽與施志昌、楊典忠共同要求市府,立即恢復上石國小、文昌國小兩校護理人員爲2人配置,並研議訂定自治條例或專案處理,針對各級學校師生人數破千者應增設護理人力。
教育局表示,目前校護配置依教育部《學校衛生法》規定辦理,市府非常重視校園健康照護,將持續向中央反映修法及補助人力的需求,確保校園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