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賺1萬元補貼「金融卡給詐團還幫改密碼」 她1原因獲緩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芸(化名)有意從事家庭代工,沒想到卻誤入詐團陷阱,爲了拿到1萬元補貼,她交出自己的金融卡,甚至配合更改密碼,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雲林地院法官認爲,小芸的行爲確實觸法,但考量到案發時她年輕識淺,最終依期約對價而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予他人使用罪,判處她拘役20日,緩刑2年。
▲小芸爲了1萬元補貼交出金融卡,最後錢沒拿到,還吃上官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收到暱稱「小豬」的網友主動聯繫,因而決定從事家庭代工,對方隨即介紹她與另一名網友「薇薇」互加好友;「薇薇」聲稱有家庭代工工作,需要提供個人金融帳戶的金融卡作爲節稅登記卡片,並將帳戶密碼改爲指定的密碼,就能拿到1萬元補貼金。
小芸當下沒有多加懷疑,竟真的交出自己的金融卡,甚至配合修改密碼。詐團成員取得小芸的金融卡和密碼之後,立刻以「學校裝修需要牀架」爲由,成功從另一名受害者手中騙得10萬元。
警方接獲受害者報案,循線追查很快便抓到提供金融卡的小芸。雲林地院法官認爲,按照一般客觀通念,正常的家庭代工應該由公司提供材料,代工者進行加工後,要將成品交還給公司才能換取報酬,公司不會要求代工者交付金融卡購買材料,更不可能要求配合更改密碼,或是誘導代工者提供帳戶換取補貼。
再者,法官指出,若依照「小豬」解釋的工作內容與報酬換算,小芸在未提供任何勞務的情況下,僅提供帳戶金融卡,就能拿到相當於「工作5000個包裝」的報酬,這顯然與常情不符。
法官表示,考量到小芸是初犯,案發時年輕識淺,應當是一時失慮纔會觸法,事後她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受害者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最終依期約對價而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予他人使用罪,判處她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