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判定宗馥莉不得提取、抵押“信託案”涉及資金 以保證後續訴訟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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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8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8月1日下午對宗馥莉及其三個“弟”“妹”的“信託案”宣佈決定。當日晚些時候公開的判決文件顯示,原告請求法院禁止被告處置或處理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匯豐銀行香港賬戶中的資產(約17.99億美元),以確保杭州訴訟的順利進行。該案原告爲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Jieli Zong)和宗繼盛(Jerry Jisheng Zong),被告爲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香港高等法院認爲,保全令有助於確保杭州訴訟的有效性,因此維持了原告的主張,只是將措辭從早前臨時禁止令中的不得“處置、處理或減損資產價值”改成了不得“提取或設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