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氛瓶砸死女友塞塑膠桶!載她5歲女兒挖洞埋屍 惡男判13年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間不滿同居女友抱怨,竟持香氛罐重擊頭部導致傷重死亡,王男擔心案情曝光將屍體裝袋放入橘色塑膠桶後挖洞棄屍,圖爲案發大樓外觀。(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葉品辰/桃園報導

2024年8月桃園市八德區一名23歲王姓男子與26歲鍾姓女友發生口角後,拿香氛瓶打死鍾女並塞進塑膠桶,還開車載着對方不知情的5歲女兒,挖洞將鍾女棄屍。王男事後在父親勸說下自首,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後,昨(15)日將王男依傷害致人於死判有期徒刑11年、遺棄屍體判有期徒刑2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23歲王男與26歲鍾女爲同居男女朋友關係,2人在八德區某社區同住,鍾女還帶着1名5歲女兒,去年8月27日清晨6時許,王男和鍾女因家庭開支、女兒學費與照顧等問題發生肢體衝突,王男持香氛玻璃罐朝鐘女頭部重擊多下,導致其倒地,右額挫傷與撕裂傷、鼻樑開放性骨折與創傷性腦損傷,約莫1小時後見鍾女無呼吸心跳。王男爲避免遭同住友人察覺,將屍體以黑色垃圾袋層層包裹後放入橘色塑膠桶內,再移至位於地下室車內,然後帶着鍾女5歲女兒駕車前往龜山區樹人路某偏僻處,以鏟子挖洞將鍾女棄屍。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間持香氛罐重擊鐘女頭部導致傷重死亡,圖爲類似香氛玻璃罐,非本案物品。(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返回住處後,同住友人不斷追問鍾女下落,王男父親知悉其犯行後也不斷勸說,王於是向中壢警分局自首,案發地八德警分局接獲中壢分局通知後,向桃園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於同日上午10時許在龜山區樹人路棄屍地點,起出遭棄置之鐘女屍體。

▲王姓男子將女友打成重傷致死後,帶着死者的5歲女兒開着此車前往龜山棄屍。(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審理期間,國民法官庭認定王犯行明確,審酌他的行徑導致5歲女兒與媽媽生死兩隔,極其惡劣,但事後主動自首,並賠償被害家屬新臺幣60萬元,顯示有一定程度的悔意。昨天審結將王男依傷害致人於死判有期徒刑11年、遺棄屍體判有期徒刑2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