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香氛罐砸死女友塞塑膠桶…男載女兒挖洞埋屍 開庭認罪求減刑

桃園市八德區王姓男子去年8月與同居女友因女兒照顧及家庭開支等問題吵架,憤而持玻璃香氛罐敲擊女友頭部致死,將屍體打包載着女兒前往龜山區菜園棄屍。檢方依家暴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今開國民法官庭審理,王男坦承犯行,希望以符合自首要件拚減刑。

起訴指出,23歲王男原與26歲鍾女爲情侶,去年5、6月間同住在八德區中正一路某大樓社區,並與鍾女的5歲女兒及其餘3名友人同住。同年8月27日清晨王男進入臥室浴室,看見鍾女滑倒跌在地上,上前欲將她拉起,但鍾女因不滿王男太晚回家,2人便因女兒的照顧、學費及家庭開支等金錢問題爭吵。

對此王男憤而持浴室內的玻璃香氛罐敲擊鐘女頭部及鼻樑,造成鍾女右額部挫傷合併撕裂傷及鼻樑開放性骨折,並因頭部外傷導致創傷性腦損傷死亡。同日上午7點多,王男發現鍾女無呼吸心跳,先在浴室內將屍體層層包入家中的黑色塑膠裡,再將屍體裝進橘色塑膠桶。

王男隨後開車帶着鍾女女兒,於同日上午將屍體運抵龜山區樹人路不知情的外婆家後方菜園,先使用鏟子在後方田地挖出100公分長、60公分寬的坑洞,再將裝有屍體的塑膠桶自車上搬下,並把屍體從桶子及塑膠袋內移出放進坑洞中,持鏟子將泥土覆蓋在屍體上掩埋,於下午1時許開車離去。

王男當天深夜又載着鍾女女兒回到掩埋地,確認沒有被發現,但案發後其他同住友人再三追問鍾女去向,加上王男父親苦言勸說,王男於同年8月29日凌晨至警局自首,後經桃園地檢署指揮警方於同日上午回到棄屍地點,將屍體挖出。檢方依犯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致人於死、遺棄屍體等罪起訴。

桃園地院今進行國民法官審理程序,王男坦承犯行,王男雖在案發後給付被害家屬60萬元,但與家屬調解不成;王男指出,當天和鍾女因金錢問題吵架,鍾女嫌他賺太少、希望他付更多錢,讓他情緒失控持玻璃香氛罐敲擊其頭部,隨後見鍾女仍在罵,又出手掐其脖子約30秒時間,後來因鍾女女兒起牀在哭,王男便離開浴室安撫小孩,約30分鐘後回到浴室發現鍾女失血過多失去呼吸心跳。

過程中檢方當庭播放社區電梯內的監視器影像,王男推着橘色塑膠桶緩慢移進電梯,神情相當從容還翹腳,鍾女女兒則在一旁陪同按電梯下樓。對此王男說,事發後告訴鍾女女兒要把媽媽埋起來,鍾女女兒則向檢方表示看到媽媽倒在浴室時媽媽眼睛都是閉着、沒有和她說話,是聽王男說和媽媽吵架,也知道桶子裡裝的是媽媽,要把媽媽載去埋,王男還要她不要和學校的同學及老師說。

鍾女家屬今出庭見到案發時照片不禁流淚,相當悲痛;王男辯護律師則說,王男傷害女友導致死亡,因慌了手腳因此棄屍,但後續王男在親友陪同下自首,全程均坦承並不爭執檢方內容,希望能以此減刑。審判長最後說明,明上午將針對科刑事項進行討論,並請家屬、國民法官陳述科刑意見,預計下午宣判結果。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持香氛罐狂砸同居女友致死,隨即將屍體裝入塑膠袋並塞進塑膠桶後載往龜山區偏僻處挖洞埋屍。示意圖/檢方提供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8月持香氛罐狂砸同居女友致死,隨即將屍體裝入塑膠袋並塞進塑膠桶後載往龜山區偏僻處挖洞埋屍。記者周嘉茹/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