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地方杜絕廢土濫倒 3部長聯合宣示4大對策

爲杜絕廢土濫倒,內政部、法務部與環境部三位部長今天攜手六都代表舉辦聯合記者會。內政部提供

爲杜絕廢土濫倒,內政部、法務部與環境部三位部長今天攜手六都代表舉辦聯合記者會,宣示從土方去化到全流向管理祭出解方,全程科技監控掌握流向。環境部也將提出修改《廢棄物清理法》,將最高刑度提高至7年,涉及組織犯罪的主謀最低刑度3年以上且可能不得緩刑,來應對集團組織化的犯罪型態。

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案件,近年轉向集團化、組織化運作模式,嚴重破壞環境與國土保護。環檢警等機關自民國100年成立平臺合作,近3年破獲濫倒營建廢棄物及土石方案件已成長3倍。

爲更積極處理營建產出物非法棄置問題,去年12月以來,內政部與環境部邀集地方政府、關係公會、業者等釐清問題,提出拓增土方最終場所去處、統一土方及廢棄物管理強度、建置智慧圍籬及精進法規制度等四大對策,今年 3、4月逐一拜訪直轄市,擬具可執行方案,透過地方政府成立「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臺」作爲對口共同推動。

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隨國內工程建設發展,2016年至今,近8年營建土方產出量成長了75%,約是2萬多座國際標準游泳池的份量,更顯擴增去化量的必要。

內政部去年12月已向行政院提報「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包含交通部商港填海造地、經濟部離島工業區填海造地、各地方政府區段徵收計劃與填埋型土資場,提供1億5千多萬立方公尺填埋量。

另外,爲了配合開發時程進行填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同步盤點出2321處國有地、80處尚未開發整體開發區,提供地方政府評估設置公有土資場或土方銀行,作爲銜接最終去處場所或新增爲最終去化的地點。

除了填埋型最終去處,在與業者座談中也瞭解到,民間業者申請營建剩餘土石方循環利用涉及地方不同局處的困難。劉世芳指出,過往營建廢土被視爲廢棄物,更有「土屎」之稱,只能設法丟棄並無妥善利用,甚至內含有毒重金屬等物質污染環境,現在正名爲「營建產出物」,經妥善分類處理後,可循法制進入循環使用。

政府未來將透過地方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臺」作爲對口,整合民間申請案件,包含公共工程回填土、建築工程回填土、碎解洗選場需土、園藝用土等、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之回填土等,促進營建剩餘土石方循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