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將設3土石方處理場 嚴管廢棄物、杜絕亂倒

苗栗縣議會第20屆第13、14次臨時會27日上午召開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會中三讀通過「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以及「苗栗縣斌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呂麗甄攝)

苗栗縣議會第20屆第13、14次臨時會27日上午召開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會中三讀通過「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以及「苗栗縣斌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縣長鍾東錦強調,未來將以公辦民營方式設置土石方棄置場,將廢棄物做有效管理,杜絕亂倒情形。

在苗栗縣議會第20屆第13、14次臨時會27日上午召開召開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通過「苗栗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以及「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

苗栗縣長鍾東錦針對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的處理表示,這是一個全省性的問題,中央2個月前已經重視此議題並提出公辦民營的建議。然而,因爲許多地方地主對處理場的申請不熟悉且流程較爲緩慢,導致大量的土石方和建材廢棄物未能妥善處理,進而對環境造成了影響。(呂麗甄攝)

縣長鍾東錦針對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的處理表示,這是一個全省性的問題。中央2個月前已經重視此議題並提出公辦民營的建議。然而,因爲許多地方地主對處理場的申請不熟悉且流程較爲緩慢,導致大量的土石方和建材廢棄物未能妥善處理,進而對環境造成了影響。

爲了解決這個問題,縣府已經啓動招標計劃,並計劃將在北、中、南選擇合適的地點設置處理場,對剩餘土石方進行分類處理。可回收物品將被回收,需焚燒處理的物品將送往焚化爐,而剩餘需要掩埋的物品將設有穩定的掩埋地點。處理場的選擇原則是挑選便於拆遷及施工的地點,並且希望這些地點能夠實現土地的2次利用,例如恢復農用或轉作農場等。目前相關的招標計劃已經進行,縣府將積極推動這些措施,以期改善土石方和營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

同時,縣議會也三讀通過了「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修正案中新增了私立公墓設置或擴充的相關規範,並免除低收入戶申請火化的規費,旨在減輕弱勢族羣的治喪負擔。

縣長鍾東錦表示,除了縣府提供的傷葬補助外,還有許多民間慈善團體,如大愛協會和獅子會等,這些社會資源將幫助低收入戶在面對家庭變故時處理喪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