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友網絡互罵構成侵權各自擔責

法治日報訊記者 丁國鋒 通訊員 顧建兵 吳振宇

曾經的好友因私人矛盾在網絡平臺上互相攻擊,相關視頻被廣泛傳播,造成惡劣影響,最終雙方對簿公堂,互訴對方侵犯名譽權並索賠精神損害賠償。近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

小茜與小梅是關係要好的高中同學,且同爲網絡主播。2024年6月15日,兩人在直播互動中發生矛盾。小茜下播後在其擁有23萬粉絲的網絡賬號發佈視頻,指責小梅作爲家中獨女虐待患病父親。這番言論引發粉絲大量瀏覽和上百條評論,其中不乏對小梅的批評與辱罵。

小梅看到視頻後十分生氣,以同樣方式“回擊”,在自己擁有15萬粉絲的網絡賬號發佈視頻。視頻中小梅對一隻母雞說話,說這隻母雞四處“勾搭”別的公雞,以及其他帶有侮辱性質的言論,視頻配圖附帶了小茜的照片。該視頻同樣被大量瀏覽、轉發、評論。

之後,小茜前往小梅住處討要說法,雙方發生爭執後報警。民警將二人帶至派出所進行教育,兩人當場承諾不再發表不當言論。

但兩天後,小茜前往小梅家樓下直播,稱其生活作風糜爛不堪、四處勾搭異性。直播吸引衆多鄰居圍觀,在線觀看人數上千,後因舉報被關閉。

2024年7月,小梅將小茜訴至啓東市人民法院,要求小茜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5萬元。庭審中,小茜反訴小梅發佈的視頻影射自己,侵犯其名譽權。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雙方的行爲均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使得對方在精神方面受到損害。綜合考量雙方侵權行爲、頻率、傳播範圍及損害程度,認定小茜的侵權行爲更爲嚴重,判決雙方互相刪除侵權視頻,在各自網絡賬號發佈賠禮道歉視頻,同時酌情判決小茜賠償小梅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元、小梅賠償小茜3000元。

小茜不服,上訴至南通中院。南通中院經審理維持一審判決。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