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26億 2港籍幹部延長境管
英商赫德森公司亞洲區副總裁樑國強、臺灣辦事處代表人樑永堅請求停止限制出境、出海,但臺南高分院更一審仍認定2人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境8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英商赫德森公司亞洲區副總裁樑國強、臺灣辦事處代表人樑永堅違法吸金逾26億元,一二審均重判逾10年,目前進入更一審程序。2人從2020年9月起即被限制出境、出海至今,但因在香港的父母都已高齡90多歲,請求法院停止限境以便探親。不過合議庭仍認定2人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限境8個月。
樑國強、樑永堅從2007年7月至2018年5月假借紙上公司HCB集團海外定存名義,保證一年可領8%利息,或18個月可獲利20%,向400名投資人招攬美元、歐元、英鎊及人民幣等不同貨幣定存的投資商品,違法吸金約26.9億元。
臺南地院2020年6月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樑國強10年6月、樑永堅10年;上訴後,臺南高分院2023年4月改判樑國強12年6月,併科罰金6000萬元;樑永堅12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案經最高法院發回,目前更一審中。2人2020年1月被法院裁定限境後,已連續7度被延長限境8個月,本月即將屆期,更一審函請他們表示意見時,2人都說財產遭扣押,僅能打零工或透過配偶工作勉強維生。2人還大打親情牌,指高齡90餘歲的父親、母親身體狀況不若從前,也無法來臺探望。此案已無證據調查需求,更無限境的必要。
更一審認爲,2人被重判有逃亡的高度可能,加上衆多被害人的資金未還,2人具相當經濟能力,在國外也有經營事業或親友的資源,仍有限境必要,父母年事已高並非法院應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