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停就罰600元…議員爆千件罰單 籲北市增設特殊格位顯示
停管處迴應,轄管的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設有特殊格位剩餘顯示器,未設置者將在新合約辦理時陸續設置。示意圖。記者邱書昱/攝影
臺北市停管處轄下停車場,多半僅顯示車格數,未顯示電動車格等,北市議員曾憲瑩接獲民衆陳情,因爲天色昏暗,發現停車格滿,誤停到電動車格遭開罰,類似案件今年就有1416件,建議市府應該要設置電子顯示。停管處研擬將設置。
曾獻瑩表示,曾接獲民衆陳情,在臺北市停管處轄下的平面停車場,由於天色昏暗時、現場一般停車位已滿,誤將電動車格當作一般車格停放而遭罰。調閱類似案件,竟發現今年就有1416件取締案,若是汽油車到了停車場後發現僅剩電動車格,還得聯繫管理員才能離場。
他認爲,問題根源在於部分停車場,剩餘車位顯示器只有顯示剩餘車位的總數,沒有把電動車位跟一般車位分開顯示,導致一般車主看到入口處顯示還有剩餘車位。目前有168場已設置特殊車格剩餘顯示器,但仍有53場平面停車場尚未設置。
曾獻瑩認爲,停管處應在轄下所有停車場全面設置大型剩餘車位顯示器,清楚分別顯示一般車格、電動車格、身障車格及婦幼車格的剩餘數量,讓駕駛在入口就能一目瞭然,及早判斷是否能停。
停管處迴應,轄管平面停車場場數196場,其中計77場委託民間經營,剩下的平面場是比照路邊停車格方式,由開單員開立停車繳費單,所以那些場次沒有設柵欄機。而轄管的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設有特殊格位剩餘顯示器,未設置者將在新合約辦理時陸續設置。
停管處說,目前僅規定身障車格是每個停車場都要有,親子或充電車格則不一定,而針對特殊格位違規,北市都是裁罰600元。同時也會評估進場緩衝時間規畫,若發現僅有特殊車格,會提供便捷離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