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薪7000,我弟結婚我媽讓我出10萬彩禮,不然斷絕關係
我30歲,月薪7000,我弟結婚我媽讓我出10萬彩禮,不然斷絕關係,我:求之不得
“有娘生沒娘養,親孃也怕錯賬房。”
人們常說,養兒防老,可如今不少父母,卻把養女當提款機。
比如我媽——她一通電話,讓我心口涼到腳底。
我叫陳婉婷,湖南嶽陽人,30歲,在省城一傢俬企做文員,每月工資7000元,日子緊巴但穩定。
家裡還有個弟弟,比我小五歲,從小調皮愛花錢。
我從上大學開始就靠自己打工、貸款,一路讀完本科,買不起新衣服,卻每年給家裡寄生活費。
我媽常說:“你是姐,該爲弟弟多操心。”我信了很多年。
直到前不久,我媽打來電話,語氣前所未有的嚴肅:
“婉婷,你弟準備結婚了。女方家開口要10萬彩禮,家裡只差你這一份。”
我愣了:“媽,我一個月才7000工資,哪來的10萬?”
她咬牙:“你一個當姐的出點力怎麼了?這筆錢你要是不出,以後你就別叫我媽了!”
我一時間沉默,只感覺心跳嗡嗡作響。
過了幾秒,我緩緩說:“行啊,您要斷絕關係,我——求之不得。”
電話那頭死寂了一秒,接着傳來劈頭蓋臉的罵聲:“你吃裡扒外,你爸要是還在,早把你腿打斷了!我養你這麼大你良心被狗吃了?”
我聲音淡得像涼水:“我上大學時生活費靠勤工儉學,您一次送來過嗎?我發燒39度還去端盤子,您說‘你姐命苦’。但弟弟打架進派出所,您找我借了5000;他網貸爆掉,您哭着讓我還;現在,他要結婚,您又來要十萬。”
“媽,我不是你生財的工具。”
她沒再說話,掛了電話。
我坐在出租屋的角落裡,眼淚一滴滴落在工牌上。
第二天開始,她在親戚羣裡罵我“不孝”“翻臉比翻書快”。
我沒有迴應。
只是把她微信,悄悄屏蔽了。
後來聽鄰居說,弟弟最後拿女方家借的錢結了婚。
婚禮那天,我沒出席。村裡人議論:“老陳家的女兒太絕情。”
可誰知道,她這“絕情女兒”,從沒享受過一天公平。
一個月後,我接到一個陌生號碼,是弟媳的聲音。
她怯怯地說:“姐,我知道你跟媽鬧翻了,但那10萬……我其實不想要的,是阿姨
我笑了:“不怪你。這筆賬不是你欠的。”
她哽咽着:“結婚後我才知道,你一個人過得並不輕鬆。你放心,結婚的那10萬,我們已經計劃每個月還你三千,五年還清,求你別跟媽計較了。”
我掛了電話,久久無語。
那一晚,我第一次沒有怨,也沒有恨。
我依舊上下班,存一點點小錢。
有時會想起小時候,弟弟把我新鞋劃破,我媽說:“男孩不懂事,你讓着點”;我想起她說:“等你弟有出息了,會報答你的。”
可我現在明白了,有些家庭,不講理,也從未打算公平。
“當女兒不是提款機,做姐姐也不是犧牲品。”
誰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那請先別把水盆拎回家盛金子。
正所謂:喂不熟的不是狼,是那些只認兒子的雙標心。
我拒絕捐血換親情,也終於活成了自己最好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