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差異難相處 妻說要離婚就出境!人夫等4年決定成全

文化差異難以相處,妻子說要離婚就出境!人夫等4年決定成全,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結婚,來臺後因文化差異,雙方在理念、想法及觀念上產生差異,小萱無論是在與公婆相處,或就未成年女兒的管教方式,均與阿國及家人有嚴重摩擦,小萱在4年前表示要與阿國離婚,出境後迄今未再返臺。阿國不滿婚姻已生破綻,而無法繼續維持,因此依法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阿國的母親證稱,兒子阿國與小萱常常發生爭吵,除了未成年子女的管教方式外,可能還有其他原因,但是她並不清楚,她已有好幾年沒看到小萱了,她也不知道在小萱離家這段期間,他們2人有無聯絡,但她知道小萱有與女兒聯絡。

而未成年女兒則表示,她已有3、4年沒看到母親了,她並不清楚母親爲何會離家,她每週約有2、3天會與母親聯絡,她之前會要母親回家,但母親都以在大陸很忙無法回來作爲理由,後來她也沒有再問母親了。

法官考量,小萱出境後,迄今已與阿國分居逾4年,然而婚姻是以雙方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爲目的,並以深摯情感爲基礎,足認小萱已無意繼續經營維持婚姻,且雙方長年未共同生活,對於彼此之生活情況難以瞭解,情感越形疏離。

法官審酌,雙方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婚姻已產生重大破綻,難有回覆之望,且已達於任何人處於同一情境,均將喪失繼續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顯然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