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事先申報實施經營者集中 鳴鳴很忙集團被罰175萬

財聯社1月3日訊(記者 吳蔚玲)量販零食兩大頭部品牌“零食很忙”與“趙一鳴零食”合併案塵埃落定。今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了關於零食很忙收購趙一鳴零食股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決定書顯示,該合併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湖南鳴鳴很忙商業連鎖有限公司(下稱“鳴鳴很忙”)負有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法律義務,但未依法事先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六條,因此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被罰款175萬元。

“對此,我們堅決服從,誠懇接受。現已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執法機關完成了相關調查工作。本次事件深刻提示了我們完善內控機制的重要性,未來將持續夯實公司合規治理體系,爲行業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力量。”鳴鳴很忙方面今日發佈聲明表示。

2023年11月,零食很忙與趙一鳴零食宣佈戰略合併,零食很忙收購趙一鳴零食87.76%的股權,並受託行使剩餘12.24%股權對應的表決權,實現對趙一鳴零食的單獨控制。

隨後,2023年12月,有報道稱,該合併案未向有關部門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可能涉嫌非法壟斷,零食很忙集團一度陷入輿論漩渦。

根據《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4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8億元人民幣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

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鳴鳴很忙(含關聯方)和趙一鳴公司(含關聯方)的營業額達到了前述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爲,鳴鳴很忙負有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法律義務,但未依法事先申報實施經營者集中,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六條。綜合當事人違法行爲的性質、程度、持續時間和消除違法行爲後果的情況,本案不具有從重處罰情形。同時考慮到鳴鳴很忙及其關聯方此前未因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受到過行政處罰,能夠積極配合調查,建立並有效實施反壟斷合規制度,決定對鳴鳴很忙處以17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