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撞傷騎士 駕駛棄車落跑辯「一時心慌」下場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雄(化名)先前開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時,因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與機車騎士A男發生碰撞,造成對方受傷,他竟「一時心慌」決定棄車逃跑。高雄地院法官表示,事後經調查,阿雄當時正遭通緝在案,竟又肇事逃逸,考量到他已經與A男達成調解並獲得原諒,最終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阿雄肇事逃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雄2013年1月間駕駛一輛小客車沿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吉林街路口時,竟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就貿然左轉,導致騎士A男閃避不及撞上,當場人車倒地。

阿雄在事故發生之後,明知A男有受傷的可能,竟未留在現場查看或幫忙報警,反而直接棄車徒步落跑,但很快就被警方循線逮捕。原來,當時阿雄正遭通緝在案,發生車禍之後,一時心慌就跑掉了。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A男在此事故中僅受到輕傷,阿雄已經坦承犯行,並與A男達成調解(已給付完畢),也獲得諒解,顯然已有悔意,最終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