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時程獎勵11日歸零 以規模獎勵延續 修法簡化程序

針對危老條例將於2027年5月31日屆期,內政部長劉世芳(右)昨天表示,內政部初步規劃危老條例後續適用範圍、容積獎勵與項目及配套獎勵措施等修法方向,持續與外界意見交流。記者胡經周/攝影

全國拚危老都更,但危老條例將在2027年5月31日屆期。內政部長劉世芳昨表示,初步規畫修法調整後續適用範圍、容積獎勵機制等,將報立院審查:至於時程獎勵將於11日歸零,也會繼續以「規模獎勵」延續。

劉世芳昨赴立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指出,正規畫危老條例後續的適用範圍、容積獎勵機制與項目,以及配套獎勵措施等修法方向,研議過程將與外界交流,將於修正草案內容完備後,報送立法院審查。

劉世芳指出,2020年5月因應危老條例3年「時程獎勵」屆期,修正3條文延長時程獎勵至今年5月11日,並新增規模獎勵,之後陸續有擴大原建築容積認定範圍等修正。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民衆黨立委麥玉珍等人質詢,是否會延長時程獎勵及後續配套措施?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過去因時程獎勵逐年遞減,造成小基地危老案搶送件,但對房屋結構安全或防災無有效幫助,爲避免類似狀況重演,會以「規模獎勵」延續,修法也會檢討能否簡化程序。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昨也問,能否解決危老案件審議塞車情況?吳欣修說,過去地方政府習慣線性審查,各委員會意見不一導致卡關;他鼓勵地方並審,預計年底前會提出作業指引,讓地方政府簡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