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京華城案作證 都委會前技正胡方瓊稱「審議程序絕對合法」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今傳喚時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技正胡方瓊作證,胡女指出,都委會審議京華城案程序「絕對合法」,至於內容合不合理要交給委員會決議。
胡方瓊指出,都委會從受理都發局送來的京華城依都市計劃法第24條自提細部計劃修訂案,到審議過程、決議,都委會都是依法辦理,且公平、公正、公開,每次開會也有直播,並將每次會議,包括京華城案的資料提供給所在地的議員及媒體,「程序絕對合法」,內容合理與否就要交給都委會審議,尊重委員會決議。
她也說,都市計劃法第24條賦予土地所有權人可以自提細部計劃變更案,這是民衆的權利,他們可以自行說明可以獲得多少容積獎勵,但合不合理就是由都委會審議。
胡方瓊在偵訊時曾說,她認爲京華城案會直接送進都委會,應該是都發局也有承受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壓力,時任都委會執秘、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一定有受到應曉薇的壓力,因爲應曉薇三不五時都有找邵琇珮去議會。
然而,胡女今作證時則說,她是聽到耳語邵琇珮有受到應曉薇的壓力,邵琇珮本人沒有跟她說過,她也沒有接收到都發局的人說,她可能把自己聽到的、沒有查證的都說了,她應該只能陳述親身經歷的,「很抱歉,用字很不精準」。
胡方瓊偵訊時說過,京華城案被送進都委會,應曉薇常找劉秀玲、邵琇珮去,頻率一週至少一次;胡女今天也說,應曉薇點名劉秀玲、邵琇珮,是要有決策能力之人去,要確保協調會的效果,劉秀玲也說過應曉薇會問初研意見要寫什麼。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委任律師反詰問時,提出胡方瓊在廉政署偵訊時的錄音譯文,指出筆錄記載胡女點名應曉薇、吳順民施壓,但根據譯文顯示,胡女沒有說到吳順民,反而是點名內政部營建署前官員林青,是否錄音爲準,且感受檢廉對林青不感興趣,只對吳順民有興趣?
胡方瓊說,她沒有跟吳順民共事、交集過,吳退休後也沒有私下聯絡過她,或去辦公室,都委會處理京華城案,吳順民有時候會在旁聽室旁聽;另她偵訊時真的有講林青,因爲林青有找過劉秀玲,但劉女說不方便而拒絕。
京華城案今再度開庭,並傳喚證人胡方瓊(右)出庭,結束後她一語不發隨後離去。記者葉信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