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再審!今傳喚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 曝「被應曉薇叫去罵」

北院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案,今(27)日傳喚前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劉秀玲證稱,2021年7、8月,北市議員應曉薇質疑她在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提出京華城案可比照元利案的建議,被應罵一頓,應說「人家(指京華城公司)玩了9年,你這不是要人家重新來過!」,她對於應在京華城案的索資、詢問感到壓力很大。

北院27日傳喚劉秀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並提訊在押的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3人進行詰問。

檢調調查,沈慶京爲促成北市府放寬京華城容積,透過應曉薇利用市議員職權,向北市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據瞭解,當時擔任都委會的執行秘書劉秀玲,態度很強硬,曾要求京華城以既有的土管條例提出申請容積獎勵,被應曉薇出言指責條件不夠優厚。

檢察官提示偵查筆錄詰問劉秀玲,劉證稱,應曉薇有提出許多問題要她回答,她曾到應的議員辦公室說明許多次,從2020年4月16日研議案至5月21日的都委會765次會議,應幾乎每週找她開會,她感到壓力很大。

劉女說,2021年8月18日,應要她到議員辦公室,質疑她在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提出京華城案可比照元利案的建議,她解釋這會讓案子更完備,應說別寫元利等其他案件,還說「人家(指京華城公司)玩了9年,你這不是要人家重新來過!」。

劉女說,2018年8月3日,應以京華城陳情未被都委會採納,要求她在3天內整理提出2011至2018年8年內臺北市都市計劃案人民陳情案件有無被採納的資料,她因資料數量龐大,要花許多時間,認爲將給同仁造成壓力。

劉質疑京華城公司僅以一張紙提出方案四的計劃,她認爲京華城案不是都更案,卻引用都更計劃法24條等規定,自創容積獎勵項目,成爲國內首例,其適法性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