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判案,死刑起步
給創記錄的掉粉話題收個尾~
很多人說私生子如能繼承遺產,會侵害原配和婚生子女利益
退一步說,就算私生子本身無過錯,但他分到遺產就是三媽分到,還是沒有懲罰過錯方,還要結婚何用?重婚罪不就成了擺設?法律如何維繫公序良俗和社會穩定?
持此觀點的可能不知道普世價值除了自由、平等,還有一條叫獨立
每一個人都是獨立個體,獨自降生,獨自離世,不是任何人的依附或私產,哪怕孩子也一樣,只是生存能力不足才需父母撫養和暫時監護
所以狗狗在牀上拉屎你可以打,因爲是你的私產,但孩子不聽話你也不能打,因爲他不是你的私產——至少法理上這麼說,實踐中我偶爾奉力嫂指令打一下屁股不用坐牢吧?
夫妻財產是共有,但隨時都可以/可能重新分割——無論離婚還是死亡,法定分割原則就是一人一半
假如父母有100萬,其中50萬本就屬於父親個人所有,既不是你媽的也不是你的,父親死後留給你媽或給你並非理所當然
所以法律上說,父親在世時,你無權想當然提前把他的財產歸入你的個人資產中,以前我給客戶做理財規劃時一再強調老人千萬不要輕易被子女忽悠,生前就把名下房產轉給子女,最後落得老無所依,這種案例比比皆是……
只有父親生前沒另立遺囑,死後你纔可按法定繼承獲得相應遺產份額,這屬於非勞動性收入
如果父親願意,也可立遺囑,把這50萬捐國家或給小三和私生子,哪怕全扔大海也是他的自由
因爲你父親是獨立個體,他有權在合法範圍內,任意支配自己的私產,無論結婚、離婚、有無婚生或非婚生子女,都不能改變這一基本人權
同理,基於天然血緣關係獲得法定繼承權的私生子女(其實法律上只有“非婚生子女”這個說法,“私生子”這說法本就帶有道德上的歧視色彩)獲得的也是非勞動收入,同樣只屬於他個人,不屬於他那個當小三的生母,他也無需和生母分享
因爲私生子也是獨立個體,至於他獲得這筆遺產後選擇獨吞、捐掉還是分點給生母養老,同樣是他的權利和自由
不少人同情宗馥莉是聯想到自己或身邊人小時候也被家人背叛傷害過,都說父愛如山,母子連心,但被自己親生父母傷害過的人多了去了
反過來,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長大後對父母不管不顧的不孝子女又有多少?
私生子女和生母同樣是兩個獨立個體,誰能保證雙方永遠手拉手,心連心?
上面說的都是渣男老爹和私生子女的權利,那原配和婚生子女權利如何保障?
遺產 屬非勞動性收入,原本既不是婚生子女的,也不是私生子女的,父親也不一定必然把這錢留給他們中的任何一個,留給保姆不也可以?
可見,私生子女並沒把本就屬於婚生子女的財產搶走,又怎能說侵害了婚生子女的權利呢?
假如你有幾個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父親死後遺產你不能一人獨吞,也要和他們分,難道你兄弟姐妹也侵害了你的權利?
但小三的確傷害了原配權利,法律如何保護原配呢?
一是原配和丈夫財產共有,小三是沒份的,如果婚內丈夫偷偷拿共同財產的錢給小三買房子車子首飾包包,原配有權起訴小三,索回本屬自己的財產
二是離婚時,法院支持對導致婚姻破裂的過錯方少分財產
目前司法實踐中,法院會根據過錯程度動態調整分割比例,比如偶發出軌,過錯方可能少分5%-10%,長期婚外同居、重婚、多次出軌、有非婚生子女等重大過錯,過錯方可能少分20%-30%
另外法院可能還會支持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在判決撫養權時,也會優先考慮無過錯方,並要求過錯方支付撫養費
以上這些,都是法律對原配的保護
原本100萬中有50萬屬於父親,因爲出軌,離婚時可能只能分到30-40萬,這就是 法律對出軌一方的懲罰, 最後私生子能參與分配的遺產總盤子也只有這30-40萬,這樣的繼承權,法律憑什麼剝奪呢?
上面算的都是財產賬,那感情賬怎麼算?
宗馥莉那麼有錢,她爭的不就是一口氣嗎?不就是要報復小時候被父親和二媽傷害的感情嗎?
本來一家三口生活幸福,小三橫插一刀,既傷害了母親,也搶走爸爸對自己的關愛,這賬怎麼算?
很抱歉,這筆道德賬,法律無能爲力
結婚證的實質是證明兩家獨立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合資重組,合併成一家新的無限責任公司,從來談的都是錢,而非感情
《婚姻法》只能用財產來規範、約束、懲罰婚姻關係中的各方,不能判決渣男和小三胸口掛着姦夫淫夫的牌子游街示衆,被吃瓜羣衆扔白菜
因爲這傷害了人的尊嚴,違背普世價值,哪怕罪大惡極的殺人犯都不能這麼對待,何況只是道德上有過錯的人?
道德賬,還是隻能由“社會道德法庭”來“審判”
以前是街坊四鄰的指指點點和各種使絆子瞧不起,現在有了互聯網,過錯方會被網絡輿論噴成篩子
宗慶後晚節不保,一妻一女一布鞋的人設毀於一旦,這就是社會道德法庭讓他付出的慘痛代價
反之,案件如此複雜且真相不明的情況下,宗馥莉 依然被絕對多數輿論支持,知三當三還生下私生子的 杜建英則被絕對多數輿論唾棄,這也是她活該承受的代價
但“ 網友判案,死刑起步 ”,道德法庭不能越界干預司法獨立,影響司法公正,所以我瘋狂掉粉還要囉嗦這麼多~
不是我道德敗壞,非要和私生子共情,站在婚生子女和公序良俗對立面,而是藉機講清楚基於普世價值的現代社會價值觀,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最後, 和諧社會,你我共建
呼籲全社會無論男女,都應慎重對待婚姻和生育問題,結婚是重大承諾和神聖契約,簽約就該遵守,非到萬不得已,儘量避免違約
雙方實在沒感情了,也當好聚好散,走向新的人生,追求各自更美好的生活,屆時再重組新的家庭,養育新的婚生子女,這樣順序正確,至少道德上不會受那麼多指責
但不管婚生還是非婚生,孩子都是無辜的,你把人家帶到世上就有責任教養他,直到他長大成人
姐妹們找對象也要眼睛睜大點,男人最重要的不是帥氣、多金、背景好、學歷高、性格好、有幽默感……
最重要的就三條:
第一,有責任感
第二,價值觀 契合
第三,尊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