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社評》評賴清德十講國家篇之二:只能團結臺派 徒增兩岸對抗
社評
賴清德總統強調臺灣是一個國家,稱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臺灣、臺灣都可以。他從憲政面解釋臺灣擁有主權的完整,並從臺灣的生態、人種與文化淵源和大陸不同,從日據時代就開始對抗入侵者,「證明」臺灣是一個與中國無關的獨立體。
臺獨論述 站不住腳
但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臺灣不是國家,而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於1872年由清廷割讓日本,1945年日本戰敗後歸還中華民國。1946年中華民國制定憲法,次年實施生效,臺灣選出的國大代表曾赴南京參與制定。憲法生效兩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目前中華民國治權僅及於臺澎金馬,擁有2300萬人民與自己的政府,政府定期改選,有其合法性,但憲法明定領土及於大陸,代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領土;對外行使國家權力的能力受到擠壓,並不完整,賴總統說擁有完整主權是自說自話。
賴總統從地理、文化與歷史等角度論證臺灣獨立於中國大陸之外,亦禁不起推敲。首先,臺灣生態系並非獨立於大陸之外,約1萬8千年前臺灣與大陸土地相接,亞洲北方的冰原動物與舊石器時代人類經由澎湖陸橋遷徙到臺灣。約6千年前冰河末期海平面上升,才形成臺灣海峽,臺灣發現長毛象、猛瑪象等動物化石,反證生態獨立說的錯誤。
以「臺灣是南島文化的起源」證明臺灣原住民與中國大陸無關,更是因果不分。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臺灣最早期的居民有3大類,分別是尼格利佗種的矮黑人、琉球人種的琅嶠人,以及類南亞蒙古人,這3類人都是直接或間接從大陸移居臺灣的族羣;臺灣原住民不是來自中國北方的漢族,但在基因上與中國南方的越族有關;越來越多的考古證實,中國大陸東南沿海遺址的考古樣本,檢測出在遺傳上與南島人羣有密切關係。
中國人的足跡早在宋元時期(10至12世紀)就出現在臺灣,「諸蕃志」等文獻均有記載,約16世紀福建沿海漁民開始季節性往臺灣西部(如臺南附近)捕魚、採樟腦、貿易等,還有些人與原住民通婚並形成聚落,這段歷史將近700年,賴總統略而不提。
賴總統第3個論證是日據時代的抗日活動,證明臺灣人有保家衛國的觀念和行動。當時臺人奮勇抵抗日本,出於3個理由,一是抵抗異族統治,二是爲求生存,三是文化與政治的理由。清廷割讓臺灣消息傳出後,臺灣居民羣情激憤,成立「臺灣民主國」,擁戴巡撫唐景崧爲總統,並表示抗日成功後將重歸大清版圖,足以證明當時的臺灣人自認是大清子民。而後日本人採高壓且不公平的統治、恣意掠奪臺灣物資,讓臺灣人的生活極其困苦,民衆羣起抵抗。
凝聚臺派 反失團結
武裝抗日在日本人強勢鎮壓後慢慢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抵抗。日據時期重要的反殖民運動領袖,如蔣渭水和林獻堂,從小接受漢文教育,有強烈的民族主義思想。賴清德可能不敢告訴民衆,這兩人不但認同自己的漢人身分,而且心繫中國大陸。辛亥革命爆發後,蔣渭水認爲要救臺灣,「就要先救祖國」,發動民衆捐款、支持中國革命;1936年,林獻堂到上海蔘訪,他在歡迎會中致辭說:「我們回到了祖國!」
賴總統宣稱臺澎金馬2300萬人民的國家可以是臺灣,也可以是中華民國,卻千方百計切斷兩岸血緣、文化與歷史關係,甚至不接受1945年臺灣迴歸中華民國的事實,顯示他只是把中華民國當作工具、符號與旗幟來使用。但中華民國是一個有機體,有其歷史,有其體制,有其運作邏輯,必須完整接受。
賴總統的「國家論」並無說服力,充其量只能「團結臺派」,對凝聚臺澎金馬大共識毫無助益,反而升高兩岸對抗情緒,對謀取兩岸新共識更不利。按規畫時程,十講將在大罷免投票日前告一段落,賴催票的動機十分明顯,但民調數據顯示臺派早已高度凝聚,賴總統的論述只會讓擔憂兩岸走向戰爭的多數民意決心投下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