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沒有當爸的樣子 酗酒搞小三還家暴!59歲身障男慘了
完全沒有當爸的樣子,酗酒搞小三還家暴!59歲身障男慘了,孩子對他的扶養義務被免除。(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59歲輕度身障男子阿國(化名),患有肝硬化、腰椎退化性關節炎並神經壓迫等病症,需以柺杖代步,名下僅有1棟房屋,但因身體狀況無法工作,所以沒有收入,難以維持基本生活,因此依法請求他的2個孩子,依據所在縣市每月所需基本生活費,共同給付扶養費20241元,直到他的身故之日爲止。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分別扶養2個孩子到16歲及11歲,在他與妻子離婚後,孩子跟着母親一同居住,多年來對他都不聞不問,而且也從未給予他扶養費用,對於他無法維持生活漠不關心,他早已陷入困境多時,身體健康狀況也因年老而日益退化,確有受2個孩子等扶養的急迫與必要性。
2個孩子反控,父親曾經家暴,離婚後也沒有盡扶養義務。法官考量,阿國最近1個年度所得給付總額爲30萬8626元,而且現年僅59歲,未達強制退休年齡,是否確有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藉以維持生活之情,已非無疑。
阿國的前妻到庭證稱,當年離婚後,阿國沒有給孩子的生活費用,離婚時並沒有約定小孩的扶養費用由誰支付,因爲阿國本來就不養小孩,約定也沒有用。在離婚前,阿國都沒給家裡生活費用,還常常喝酒,常常換工作,阿國的工作不穩定,所以都沒有把薪資拿回家裡。
她從結婚後就開始做兩份工作,阿國都一直喝酒,還搞小三,酒後又吵吵鬧鬧,沒有一天不喝酒,孩子的扶養費用都是她在支出,2004年因爲阿國酗酒後,向她跟孩子恐嚇,要先殺死她再殺死孩子,然後再輕生,並且揚言如果她的孃家收留她,就會去放火燒房子,她纔去聲請保護令。
法官考量,阿國並未舉證證明他正當理由無法扶養2個孩子。法官審酌阿國無視孩子受扶養的需求,長期以來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並免除2個孩子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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