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收1千拍抖音!誣女「吸毒當小三還搞詐騙」 新北男慘了
▲收錢拍片誹謗他人!新北男接單製作不實抖音影片,遭判刑3月。(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以每部影片300至1000元不等代價,接受委託拍攝指定內容影片,並上傳至個人抖音帳號供大衆瀏覽。2024年7月,葉男接獲客戶委託,製作誹謗魏姓女版主的影片,除上傳至自身抖音帳號外,更直接至對方版面張貼影片連結,魏女發現後憤而提告。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葉男觸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檢警調查,魏女疑似與他人發生糾紛,對方於是找來葉男拍攝抖音影片,內容包含指控魏女吸毒、介入他人感情及涉及詐騙等不實指控。魏女發現後,立即向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警方根據抖音帳號資訊,追查出居住在新北市的葉姓男子涉案,隨即通知其到案說明。葉男到案後坦承,確有一名身分不詳的客戶以1000元代價,委託其製作並上傳相關影片,同時要求將影片連結轉貼至魏女版面。檢方偵訊後,依涉嫌加重誹謗罪將葉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葉男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卻爲牟取1000元報酬,製作散佈不實影片誹謗他人,已構成誹謗罪,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葉男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最終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