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誘騙14歲少女4度「啪啪」 還拍性愛片…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25歲江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一名14歲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竟4度將她帶到住處性侵,甚至用手機拍下性愛過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25歲江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一名14歲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竟4度將她帶到住處性侵,甚至用手機拍下性愛過程。少女母親發現後氣炸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江男1年2月及3個6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男於112年1月間透過「探探」認識被害少女,明知她年僅14歲,竟於112年1月30日將她帶到高雄市某住處性侵,更用手機拍下性愛過程。食髓知味後,江男又在113年2月、6月及7月,3度將少女帶回自己住處性侵。

少女母親發現女兒行爲異常,追問後驚覺愛女遭人性侵,氣得報警提告。警方循線逮捕江男,並查扣相關證據,全案依《刑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江男坦承犯行,辯稱「雙方你情我願」,但法官認爲,被害人年僅14歲,性自主判斷能力未成熟,江男行爲已嚴重影響其身心發展,惡性非輕。

法官審酌江男無前科,犯後態度尚可,曾嘗試與少女和解但因故未成,最終依拍攝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判處1年2月及3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各判6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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