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男12萬交保、柯文哲卻3000萬」司法不公? 律師解釋了
▲臺北地院曾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圖/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北市簡姓男子與鄰居發生衝突,涉嫌挖出對方雙眼,12萬元交保。對此,網紅「巴毛律師」陳宇安表示,一堆人在說爲什麼挖人眼睛的12萬交保,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之前交保金曾開到3000萬,臺灣法律根本不公平,「不是吼各位,你要先搞清楚交保金是什麼啊。」
陳宇安20日在臉書說,首先具保不等於無罪,不是交錢就沒罪了,交保跟羈押都是一種保全證據的手段,如果讓被告交保,那保釋金的金額就會看案情狀況,以及當事人經濟能力而定,因爲這個錢不好好去開庭是會沒收的。
陳宇安表示,你如果開12萬交保金,柯文哲那算什麼啊,他直接12萬丟了就跑了;但對一般民衆來說,12萬就很多,「我也看過交保金只有3、5萬,甚至幾千的。不要再說什麼司法不公,先去搞清楚什麼羈押跟交保再來說吧。」
陳宇安指出,這個議題從「媽媽嘴」案講到現在應該10年,民衆法律常識一點進步都沒有,「我好難過。噢對了,如果具保之後,都有正常出庭出席的話,交保金是會返還的,而且同時還會有利息喔。」
▼挖眼案現場。(圖/記者郭世賢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