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討論治喪 律師曝規定:不要情勒司法

▲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等案,遭羈押禁見至今,因父親柯承發日前過世,柯文哲聲請解除禁止接見、通信,以便「治喪討論」,臺北地院今(27日)下午將提訊柯開庭調查。對此,律師黃帝穎指出羈押法規定,他表示,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理由可以一體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嗎?否則憑什麼有特權,隨便解除禁見不會勾串?民衆黨不要情勒司法。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聲請解除禁見!在北院開調查庭前,民衆黨發聲明喊話,盼法官諒解爲人子女心情,擺明情勒法官,以政黨力量干預司法。

黃帝穎指出,羈押法第 23 條規定,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覈准戒護返家探視。法律本來就有諒解爲人子女考量的設計,被告可以申請戒護返家,但這不是解除禁見事由。

黃帝穎認爲,柯文哲標準如果無法適用全部在押被告就是特權。實務上,在押被告遇到家庭遺憾事件,被告均依法申請戒護返家,但這不是解除禁見的理由,法律講求公平,當然不應該因爲民衆黨情勒法官、政治干預,形成柯文哲特權標準,傷害法治信任。

最後,黃帝穎強調,高院裁定載明柯文哲等被告七大串證滅證事實,司法文書白紙黑字,民衆黨情勒司法、施壓法官,是當作高院裁定已成廢紙?還是當作經手柯文哲鉅額犯罪所得的橘子潛逃沒發生?隨便解除禁見不會勾串?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爲無罪★★

▼律師黃帝穎。(圖/記者黃哲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