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家暴命案 衛福部:保護令核發前後是殺機高點

46歲謝男疑不滿無法探視孩子,當街持刀砍殺42歲妻子與其妹妹,兩人送醫不治。專家指出,此案突顯家暴防治制度與保護令執行的多重漏洞。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土城區張姓姊妹命案,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許多家暴案發生當下不見得出人命,醞釀的殺機卻在保護令核發前後達到高點。實務發現,進入家暴通報程序後,尤其保護令核發、離婚審理前後,加害人殺意會不斷累積,易釀成致命危機。

兇嫌謝男案發前兩天曾因違反保護令被移送,獲檢方請回;臺灣照顧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張淑慧認爲,保護令是衍生衝突因子之一,嫌犯請回後沒有進一步強制處分、安全監控或建議被害人暫居他處,凸顯司法人員敏感度不足。

張秀鴛也認爲,檢察官常經手高致命性案件,可能認爲家暴不如重大刑案危險。建議家暴行爲人無保請回,檢方應通知警察機關,及負責被害人服務的家暴防治中心,加強保護網絡,要求行爲人遠離被害人住居、公共場所、禁止通信等,具體訂出安全保護事項。

她指出,家暴加害人常有「權控心理」,在被害人通報後認爲控制不了對方,可能選擇玉石俱焚,建議檢方考量此情況適時羈押,降低施暴風險。

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說,保護令對八成以上案件有嚇阻作用,會挑戰保護令通常有其他前科、精神議題或很高控制行爲。家暴案被告強制處分結果或羈押期滿要釋放等,實務上機制已建立,但是否落實、有無疏漏,須再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