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北車大廳性侵…檢方完成香港被害女子筆錄 將成關鍵證據

臺北車站大廳驚傳性侵案,竊盜通緝犯邱勝明涉嫌在臺北車站強拉酒醉的香港女遊客到牆邊性侵,過程長達約8到10分鐘,遭依乘機性交等罪送辦,且解送歸案服刑。由於被害女子爲短期來臺觀光遊客,檢察官已完成被害人筆錄,將作爲關鍵證據。

據悉,44歲邱勝明有多項竊盜前科,2024年間在桃園市見一輛小貨車未拔鑰匙,心生歹念開走,行駛至新北市後,又趁機偷走一輛停放路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甚至將電動車放進貨車後鬥,邱男先後兩起竊盜案均遭判刑確定,應合併執行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邱勝明未繳納罰金,遭桃園地檢署通緝,且疑在北車假裝街友,10月9日下午和街友喝酒作樂,發現一名香港女遊客酒醉倒地,已呈現泥醉狀態,邱涉嫌拖着女遊客到牆邊,拉着女遊客雙腿朝自己腰間,過程中又擡起女遊客上半身試圖掩飾侵犯行爲,對其乘機性交等逞。

馬來西亞大學生從北車二樓目擊、錄影蒐證,並請同行的臺灣朋友撥打110報警,且前往北車一樓的鐵路警察局臺北分駐所報案;鐵路警察抵達現場,邱早已逃跑,經調閱監視器才逮捕邱到案,並查出通緝犯身分,依法移送臺北地檢署。

邱勝明經北檢檢察官訊問後,隨即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執行竊盜案件,此涉妨害性自主案件則由北檢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由於被害女子爲香港遊客,短期觀光來臺未長期定居臺灣,第一時間已完成被害女子筆錄,檢察官給予被害女子充分陳述意見機會,作爲未來訴訟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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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車站日前發生通緝犯性侵女子案,臺鐵與鐵警局召開安全聯防會議,提出4項措施,包括鐵警定點守望密度增加,針對大廳、廁所、月臺等,由每2小時2次定點守望,增至3次以上。記者季相儒/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