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通緝犯性侵醉女案 北檢:已分案將嫌犯列被告偵辦
臺北車站。(中時資料照)
臺北車站9日發生邱姓通緝犯性侵酒醉女子案,臺北地檢署15日表示,警方當天已將邱男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直接發監執行,目前北檢已分「偵字案」,將邱男列爲乘機性交罪被告,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
10月9日,邱姓通緝犯在臺北車站大廳,將一名疑似酒醉的女子,拉至牆邊性侵,鐵路警察局員警到場依現行犯逮捕邱男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得知邱男是通緝犯後,訊後直接發監執行。
警方調查,邱男去年在桃園市偷竊小貨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被依2個竊盜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邱因沒錢繳罰金又未到案,桃園地檢署9月30日發佈通緝。
北檢表示,北檢已分「偵字案」,將邱男列爲乘機性交罪被告,並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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