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北市機車格卻吃600元罰單! 過來人揭原因:要注意1規定
臺北市政府從2019年起推「限停15分鐘機車格」,方便民衆外送與洽公,之後更改規定延長停放時間至多40分鐘,並加收停車費用。圖/北市停管處提供
騎機車停放在機車格竟被開罰單?一名男網友分享,近期將共享機車停放在北市的機車停車格,事後收到600元罰單,理由讓他相當傻眼。貼文一出後,引起廣大網友熱議。
這名男網友在社羣平臺「Threads」表示,近期租借共享機車,好不容易在臺北市松智路找到一個機車停車格,沒想到過了幾天,竟然收到600元罰單,理由爲「該路段爲限時停車格,前20分鐘免費,後20分鐘收費20元,停放超過40分鐘視爲違規」,讓他驚呼「那設立停車格要幹麻?」
貼文一出後,不少網友都表示「就限時停車格,沒毛病,只能臨停,不是可以久停」、「GoShare不能停這種限時段停車格啊」、「停車格有限定時間」、「看沒人停,你就要警覺了」、「我記得GoShare跟WeMo的使用條款上,應該有寫不能在時段限制的停車格還車」、「自己的問題自己不看」。
根據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網站顯示,信義區松智路的機車停車格,採「前20分鐘免費,後20分鐘收費20元」的計費方式,收費時間爲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車主若停放時間超過40分鐘,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
北市停管處爲「機車限時停車位」設置的牌面。圖/北市停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