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區檢察院辦理一起涉農虛假訴訟監督案件——爲農村老人追回11.5萬元養老錢

株洲日報全媒體記者/李軍 通訊員/李嘉欣 何藍敏

“卡里的錢是我和老伴攢了半輩子的養老錢,我們從沒在擔保合同上籤過字,錢就被莫名其妙地划走了!”此前,年過六旬的農村夫婦宋某彬、李某芬來到天元區檢察院尋求幫助。近日,天元區檢察院成功辦理這起涉農虛假訴訟監督案件,爲宋某彬夫婦解除33萬元不實擔保債務,併爲其追回11.5萬元的養老錢。這一案件的妥善處理,彰顯了檢察機關維護民生權益、打擊虛假訴訟的決心和作爲。

莫須有的“擔保”產生33萬元“債務”

事情始於2021年4月,宋某彬夫婦的兒子宋某樂在株洲某生態農業公司(以下簡稱農業公司)務工時,農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文找到宋某樂,想讓他擔任農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並給予一定報酬。此外,張某文還要求他將父母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徵信報告各複印一份。

之後,農業公司以宋某樂的名義向某銀行申請貸款,湖南省某擔保公司作爲擔保人。在貸款業務辦理的過程中,有人冒用宋某彬夫婦的名義簽訂了反擔保合同。因貸款逾期未還,湖南省某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宋某彬夫婦追償33萬元,並將二人起訴至法院。

兩位老人對擔保一事毫不知情,未到庭應訴。法院缺席判決後,強制執行了他們的銀行存款11.5萬元。

調查發現簽約並非本人、簽名也是僞造

2023年11月,宋某彬夫婦眼看銀行卡里攢了半輩子的養老錢被划走,走投無路的他們來到天元區檢察院求助。

天元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吳興宇調閱原審卷宗時,發現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均爲複印件,且未經實質性質證,疑爲虛假訴訟。

調查中,吳興宇實地走訪貸款銀行和擔保公司,發現簽訂擔保合同檔案中的人物影像圖片並非宋某彬夫婦本人。

經專業筆跡鑑定機構鑑定,證實合同上的簽名確係僞造。進一步調查還發現,貸款實際用途與合同約定明顯不符,這表明貸款的流向存在違規操作。而且,宋某彬及李某芬二人未授意委託他人代爲簽訂合同,整個擔保行爲完全是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

2024年5月28日,天元區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024年6月12日,法院裁定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對原判決的執行。

最終,案件經過再審程序,原判決被撤銷並改判,明確宋某彬、李某芬不承擔任何責任,並就已經執行的款項進行了執行迴轉,成功爲老人挽回了損失。此外,對於冒用兩位老人名義簽名的有關人員,檢察機關也已將線索移交至有關部門。

以案促治,司法防線進一步築牢

爲防範類似案件的發生,天元區檢察院已聯合金融監管部門強化涉農信貸業務監督,推動建立“雙錄”面籤等規範化流程。

天元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源表示,天元區檢察院後續將持續加強與公安、法院等部門的協作,建立虛假訴訟快速反應機制。同時,還將探索建立涉農金融糾紛防範機制,定期分析研判風險點,推動形成“檢察+行政+行業”的協同治理模式。

編輯:李毅哲

二審:胡文潔

三審:高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