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檢察院辦理一起監督違規銷售處方藥行政公益訴訟案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鵬
爲解決處方藥“無方銷售”“先藥後方”的市場亂象,結合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青海省檢察院“食藥安全益路行”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要求,近日,民和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監督違規銷售處方藥行政公益訴訟案,以務實舉措讓處方藥銷售有“方”,確保羣衆用藥安全。
在辦案中,檢察幹警以轄區內的零售藥店(站、所)和醫療機構爲重點,對馬營鎮、滿坪鎮等7個鄉鎮的13個藥店(站、所)採取現場勘驗調查、詢問經營業主、現場拍照取證、調取相關資料等方式開展取證工作,依法調查案件事實,夯實證據鏈條,通過調查取得相關證據94份。
針對個別藥品經營主體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未分類管理、藥品出入庫管理不規範,可能誤導消費者(購買者)以非處方藥品用藥,造成患者用藥安全隱患問題,民和縣檢察院向被監督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該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將在整改期限內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藥品經營監管力度,依法依規排查整頓,責令限期改正,並呼籲廣大羣衆積極參與處方藥監管工作,共同促進藥品零售行業安全有序經營。
下一步,民和縣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作用,繼續督促行政機關加大對處方藥銷售的檢查力度,規範醫療機構執業,加強處方藥品法律法規宣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定期開展“回頭看”,有效消除藥品安全隱患,全力保障人民羣衆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