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副組長吸收現役軍人舉五星旗拍「投降片」 10人判刑確定啓動防逃

黑幫吸收現役軍人拿五星旗拍「投降片」 判囚確定 (示意圖,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太陽聯盟寶陽會副組長李慧馨,替大陸發展共諜組織,並拍攝軍人穿制服持五星旗投降影片,涉案除憲兵隊還有3名飛彈快艇作戰部隊官兵及1名總統府侍衛室憲兵,檢察官對被告10人全部上訴,李慧馨、吳泳承、劉軒、李姚浩恩、張泰毓、林士頡等6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依國安法等罪各判刑6月至6年8月不等,全案定讞。已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10名被告,李慧馨判刑6年8月、退役軍人彭家和判4年8月,吳泳承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5年2月;現役的張姓、林姓、陳姓、劉姓、吳姓士官等5人拍攝投降的心戰影片被依「公務員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刑3年2月至5年8月:退役的李姚浩恩判刑2年8月,陳柏熹判2年2月。陳韋勳拍攝總統維安相關資料,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收集國防上應秘密之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指控,李慧馨、陳柏熹、彭家和爲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吸收我現役軍人,用以刺收我軍事、國家機密及誘使拍攝投降之心戰影片。林、陳等人遭吸收後,從同袍手上取得公務文書,違背職務期約、收受賄賂及泄漏、交付、刺探或收集軍事機密之犯意,而交付多項軍事機密,期約、收受中共交付之工作費(賄賂)。

現役的張姓、林姓、陳姓、劉姓、吳姓士官等人因李慧馨等人金錢引誘,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配合對方要求,拍攝投降影片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李女等人要求軍人交出軍人身分證審覈後,穿制服拿五星旗拍攝宣告投降影片,呼口號「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反對戰爭」,用Telegram傳送交付影片「閱後即焚」,偷公務文書,交付航線圖、演習時間等多項軍機,收賄依資料機密程度計價,吸收同袍可提高報酬。

高檢署起訴時,斥責彭家和等人曾爲或現爲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委以重任,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爲軍人最基本的義務,卻因爲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國家人民,泄漏或交付多項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實在令人痛心,被告等人背叛自己的袍澤,背叛自己的國家,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

此外,張等人拍攝投降之心戰影片之行爲,均嚴重違反其忠誠義務,現役軍人向中共表示效忠,惡性至爲重大,檢察官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最高法院將李慧馨等人依國安法等罪各判刑6月至6年8月不等,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