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路邊身障車格遭佔用成常態 計費員明年起協助告發
桃園市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格常遭一般車輛佔用,爲了改善,交通局與路邊停車格收費委外廠商合作,計費員明年起加入告發違規行列(示意圖)。記者陳俊智/攝影
桃園全市路邊汽車停車格約有547席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但交通局發現不少專用車格常被一般民衆佔用,研議改善後,決定與路邊收費的委外廠商合作,明年起,路邊停車收費員不僅開單計費,也會加入檢舉佔用身障車格的告發行列。交通局呼籲民衆遵守交通規則,若違規佔用身障車格,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
桃園全市目前路邊汽車停車格約2.5萬席,身心障礙者專用車格佔547席。雖然一般車格衆多,商圈、夜市和車站等人潮聚集地區仍經常一位難求,常有一般民衆找不到車位,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車格情況。
交通局指出,今年1月至12月28日靠警方取締和民衆告發違規佔用專用車格共854件,但實際違規件數可能不只如此,因爲有些民衆發現違規可能爲免惹事生非而隱忍,又或者佔用者在警方取締前駛離。
交通局長張新福表示,一般車輛佔用專用車格情形層出不窮,爲避免影響真正有需求者的使用權益,交通局與路邊收費委外廠商經過討論,雙方達成合作共識。明年起,收費員將加入告發違規一般車輛佔用專用車格行列。
交通局補充,目前全市2.5萬席路邊停車格有1.7萬席實施收費,其中身心障礙專用車格有449席,未來除桃園車籍可透過收費系統清查有無身心障礙識別證外,車籍在其他縣市的車輛停放專用車格一定都要放識別證,否則收費員會視爲違規停放,一律拍照存證告發。
另外,全市547席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並非全部都有收費,交通局也呼籲民衆發現違規可協助告發,保障弱勢族羣權益。
桃園市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格常遭一般車輛佔用,爲了改善,交通局與路邊停車格收費委外廠商合作,計費員明年起加入告發違規行列(示意圖)。記者陳俊智/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