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教師加班費政策 桃教產籲提具體方案

桃園市長張善政拍板教師可支領加班費,但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具體實施細節不明確,要求儘速提出具體方案。圖/桃教產工會提供

桃園市長張善政7月核準教師加班費政策,桃園成爲繼臺北、臺中後第3個支付教師加班費的直轄市。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加班費實施細節不明,憂心「看得到,吃不到」,要求市府提出具體方案。教育局迴應,將邀集學校與教團討論支給原則,凝聚共識後提供各校依循,盼實質提升教師權益。

桃教產理事長吳明玉表示,工會自2023年即提案推動教師加班費,對張善政近日拍板表示肯定,但實施細節仍不明,包括預算規模、適用對象及起始時間等皆未說明。

吳明玉建議,教師加班應可選擇領費或補休,若預算不足,也應提供優惠倍率補休,如高雄市教師加班可換1.5倍補休等較優補償,並參考北市、臺中做法,明列可請領加班費項目,避免因主事者裁量,導致無法支領加班費。

桃教產秘書長魏豫綾指出,加班費預算是否影響既有專案加班費編列、影響課務排代機制等細節,仍有待釐清,籲教育局儘速回覆,不要讓市長美意成空,否則工會將申請仲裁。

桃園市教育局迴應,2021年已函知市立高中以下學校,教師例假日或非上班時間出勤,得於2年內擇期補休或補休課務派代等補償機制;市府已規畫於各校預算中,新增編列加班費,適用對象爲市立各級學校,以正面表列方式擬定草案。

教育局說明,昨已召開研商會議,與學校代表與教團討論支給原則,凝聚共識後供各校遵循。至於教師加班採優惠倍率補休提議,教育部函覆爲維持校內一致性,尚無法辦理。

臺中市教育局表示,就加班屬性及性質,教師得選擇加班費或補休,加班費應於學校預算額度內支應,或由教育局支應,以保障教師請領加班費權益;若各校加班費編列不足,由教育局補足支應,保障教師請領加班費的權益,以2024年爲例,臺中學校教師加班費預算3.65億餘元,決算3.99億餘元 ,不足部分由教育局支應。